(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21日電)一名高職生接種流感疫苗2年後,因急性瀰散性腦脊髓炎死亡,

法院判衛福部須賠209萬元,感染科醫師直呼「荒謬」,強調疫苗不良反應2至6週就會出現,

2年後才發病幾乎不可能。

嘉義一名高職生2009年接種H1N1新型流感疫苗,出現眼、臉紅腫等不適,卻找不到病因,

只能持續服用類固醇等藥物,2012年5月在校內宿舍昏倒,確診「急性瀰散性腦脊髓炎」

(ADEM),隨後病情惡化引發敗血症死亡。

今年流感疫情怎麼拖得這麼久?疾管署分析4原因

學生父母認為ADEM是疫苗仿單列出的重大副作用之一,認定是打疫苗惹禍,向衛福部

申請新台幣350萬元藥害救濟遭拒,憤而提告;最高行政法院今天以「無法排除」與

接種疫苗無關,判衛福部須補償209萬元定讞,首次推翻衛福部藥害救濟判決。

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今天受訪時表示,當初該案例經藥害救濟基金會審查,認為與

接種疫苗無關,不符合救濟條件,畢竟該生是在打針2年後才發生ADEM,但法院

如此判決,疾管署只能尊重。

莊人祥指出,過去藥害救濟基金會曾認定過一名案例,因打完流感疫苗後急性

過敏休克死亡,經審查給予100多萬元救濟金。

台大醫院小兒部主任黃立民受訪時直呼此判決「荒謬」,他指出,一般接種疫苗致死

,多是急性過敏引發免疫反應,即便引起ADEM,最多也是打完2至6週就該出現,

加上一般疫苗保護力僅有半年,2年後疫苗抗原早就代謝掉了,拖到2年後才發病幾乎不可能。

黃立民強調,科學上所指的「無法排除」,意義與法律上的名詞完全不同,

法院在此判決中明顯「過度解釋醫學名詞」,擔心此例一開,恐影響民眾

接種疫苗意願,甚至把多數問題都怪到疫苗頭上。1060721

 

奉勸天下父母 ,家裡有準備考大學的小朋友,如果真的非常優秀,

一定要好好考慮,是否要把醫學系放在第一志願啊?!

首先,全民皆保、無所不保的"賤保",造就了全世界福利最好的醫療

保險。卻也"造就"了一群飽受剝削、壓榨的醫院、醫生、醫療人員。

薪水不高,所以醫師都跑出來做醫美,但是台灣有多大的醫美市場啊?

這個市場不但是"紅海",而且已經紅的發黑啦!

再來,最近不斷有法界人士的判例,讓我們這些被壓榨到像狗的醫師,

卻要承擔像"神"一樣的責任。最高行政法院判決:"無法排除"與接種疫苗

無關!

醫療行為似乎應該要舉證,證明這個案件,是否因為注射疫苗,而造成的

後果?而不是對醫療單位提出:因為你無法排除這個可能性,因為你自己

疫苗的仿單上寫著有可能,所以你必須負擔賠償責任!!!

 

如果案例都這樣判,那將來就精彩了;所有的成藥,你只要吃了不舒服,

都可以告他,因為所有的藥物都一定有副作用。藥廠也"無法排除"跟他們

無關。醫生也不要開藥了,回去多喝開水多休息,因為我"無法排除"藥物

可能的副作用,但是我可以確信,開水沒有副作用。要不要開刀?哇!

這個事情更大條了!一刀劃下去,什麼可能的併發症都會發生,劃的越深

割得越大,可能性越高。所以呢?趕快把他轉到廟比較大的教學醫院吧!

 

執法單位硬要把醫療行為當成一般消費性行為,卻沒有想過,為什麼跟

醫療有關的事情,不論是點滴、藥物、檢查、治療、手術等等,我們都會清楚

的把可能發生的併發症列出來,因為我們不是神,我們不知道誰會發生,

即使是現代醫學,我們也只是知道碰到併發症發生時,是不是有更好的

處理方法?而不是我有能力可以排除這樣的狀況發生。

 

說個笑話;碰到上述的判決,我可不可以提出:我希望更換法官,因為

院方"無法排除",這位法官是否對醫療人員有偏見??!!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dreamwork8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